【当前独家】万马股份: 关于持股5%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

来源: 证券之星 2023-02-24 23:14:00

证券代码:002276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万马股份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08

债券代码:149590    债券简称:21 万马 01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


【资料图】

  关于持股 5%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

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

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  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公司”)董事会于 2023 年 2 月 23

日收到公司 5%以上股东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

“智能科技集团”)通知,其协议转让给陆珍玉女士 51,774,500 股无限

售流通股事项已于 2023 年 2 月 22 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,具体情

况如下:

  一、股份协议转让情况概述

智能科技集团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

给陆珍玉女士,股份转让价款 399,802,689 元。具体内容详见 2022 年

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2-058)。

  二、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

  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于 2023 年 2 月 22 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,并

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《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》。

过户股数为 51,774,500 股,过户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。本次股份

转让前后持股变动情况如下表: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本次转让前持有股份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

   股东名称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股数(股)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占总股本比例      股数(股)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占总股本比例

 万马智能科技集团     98,680,931      9.53%     46,906,431      4.53%

   陆珍玉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0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0     51,774,500      5.00%

 其他一致行动人      20,809,800      2.01%     20,809,800      2.01%

万马智能科技集团及其

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

  说明:万马智能科技集团、张德生、陆珍玉和张珊珊为一致行动人,本次权益变动前后,

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,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。

  三、其他相关说明

  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,对公司财

务状况、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;同时也不存在损害

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。

  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符合《证券法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

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1 号——主板上市公

司规范运作》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《深圳

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

细则》等有关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等规定。

  四、备查文件

  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《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》。

  特此公告。

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  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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